聲光報警器是一種用在危險場所,通過聲音和各種光來向人們發出示警信號的一種報警信號裝置。防爆聲光報警器適用于安裝在含有ⅡC級T6溫度組別的爆炸性氣體環境場所,還可使用于石油、化工等行業具有防爆要求的1區及2區防爆場所,也可以露天、室外使用。非編碼型可以和國內外任何廠家的火災報警控制器配套使用。
1報警器探頭主要是接觸燃燒氣體傳感器的檢測元件,由鉑絲線圈上包氧化鋁和黏合劑組成球狀,其外表面附有鉑、鈀等稀有金屬。因此,在安裝時一定要小心,避免摔壞探頭。聲光報警至少發聲設備,沒有探頭
2報警器是安全儀表,有聲、光顯示功能,應安裝在工作人員易看到和易聽到的地方,以便及時消除隱患
3報警器的安裝高度一般應在180cm以上,以便于維修人員進行日常維護。
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驗收規范》(GB 50166-2007)里面提到:3.8.2 火災光警報裝置應安裝在
安全出口附近明顯處,距地面1.8m以上。光警報器與消防應急疏散指示標志不宜在同一面墻上,安裝在同一面墻上時,距離應大于1m。
4被測氣體的密度不同,室內探頭的安裝位置也應不同。被測氣體密度小于空氣密度時,探頭應安裝在距屋頂30cm外,方向向下;反之,探頭應安裝在距地面30cm處,方向向上。
5報警器的周圍不能有對儀表工作有影響的強電磁場(如大功率電機、變壓器)。